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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證哪年開始存檔?
發布時間:2022-05-12 10:26:46所屬欄目:結婚登記 已幫助人編輯作者:【紅豆婚禮網】
小犀姐好像今天也是第一次聽說結婚證還可以進行存檔,抱著和大家同樣的好奇去了解了一番,這就來分享給大家。
一、結婚證從哪年開始存檔
說起結婚證的存檔,可能很多新人都不太清楚,也就是我們新人在民政局辦理結婚證的時候會將新人的結婚登記表保留下來,同時發放的結婚證上,有一串數字碼那就是用來存檔的證明。
另外要值得注意的是,現在的結婚存檔證明,都是為了以后證明你們之間關系,所以結婚證不能弄丟的原因也有這個因素哦!

二、結婚登記條件
1、必須是男女雙方完全自愿
婚姻法第5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因此,男女二人結婚不應該附加任何條件。要求結婚,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如果是因為受到脅迫、欺騙而做出虛假的意識表示,或者是因為重大誤解而做出錯誤的意識表示,這樣的婚姻無效。
2、必須達到法定的結婚年齡
婚姻法第6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法定的結婚年齡具有強制性,必須達到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才能結婚,而晚婚年齡則只能是號召性的和鼓勵性的措施。凡是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沒達到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婚姻登記機關一旦發現,應當宣布該結婚無效,并且收回被騙去的結婚證明。對于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3、要符合一夫一妻制
婚姻法第2條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因此,要求結婚的當事人只能是未婚者,或者是喪偶、離異者。有配偶的人只能在原婚姻關系終止以后才能再婚。重婚犯罪,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離婚的雙方要求復婚的,也必須是雙方沒有再婚,或者是再婚后配偶已經死亡,或者是再婚后又均離婚的,才可復婚。
4、當事人一方或者是雙方之間不存在法律禁止結婚的情況
有下列情形的不能結婚:
(1)重婚
(2)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3)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患這種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無效。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是指精神方面的疾病和重大不治的傳染性疾病或者是遺傳性疾病。
以上就是我們關于結婚證存檔和結婚登記的相關問題,希望新人們要有個提前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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